(略)
“(略)韦州矿区韦一煤矿”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社会各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我公司“(略)韦州矿区韦一煤矿”的基本建设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韦州矿区韦一煤矿
(2)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韦州矿区东北部,行政区划隶属于(略)。建设规模0.9Mt/a,服务年限46.9a。韦一矿井地面设施由矿井工业场地及矸石周转场地组成;矿井工业场地主要分为五个大的功能分区:行政公共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风井区和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区,场地外布置有停车场区。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信箱:(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信箱:(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我公司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能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有关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略)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略):
(1)对本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
(2)对环境(略)。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
(6)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
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为http://(略)com/news/html/?1049.html。
七、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公众意见表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公司,既项目建设单位(略)进行意见表述。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