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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2〕8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更正2024年**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的公示2024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备注 |
1 | 2024年**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文件精神和国土**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关于 “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的要求。我市现行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至今已三年多,为了更科学体现市本级地价水平、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需要启动2024年**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更新应严格遵守土地分等、定级、估价等各项国家和土地行业技术标准,成果技术路线、表达形式等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 70 | 2024年06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4年05月15日